1、复试细则公布
2018年4月9日前,制定并公布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程序、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比例、复试合格的要求、成绩公示时间、申诉渠道和录取等相关内容。
2、收取复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3、复试时间安排:
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官方网站和高研院官方网站,
4、复试内容:
复试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不含应届生)、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体格)等方面进行考查,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全程录音录像。
5、其它说明
①成绩计算:
“公开招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申请—考核制”: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硕博连读”:总成绩=硕士课程成绩平均分×(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③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综合成绩;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
④成绩公示。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按要求公示考生综合成绩。
6、监督和复议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0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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