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总成绩=外语水平*10%+专业基础*20%+专业知识*20%+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成绩*50%
3、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各招生方向分别排序,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学院报考者的综合考核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放拟录取博士生录取通知书。
2018年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工程类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