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终考试成绩。终成绩计算规则:
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类考生: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硕博连读考生:终成绩=复试成绩×100%。
3、我院将在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综合成绩。
4、根据不同种类考生,按终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学院相关通知。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工作,联系电话:023-65126260。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2018年4月19日
2018年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成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