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智、体、能、勤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所有参与推免生接收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学院将严肃查处。对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及调解工作。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10日内接受学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学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由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复试监督电话:023-65103194。
2018年重庆大学经管学院接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工作纪律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