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科目外国语 (不低于)业务课1 (不低于)业务课2(不低于)总分 (不低于)分数线50(公开招考)60(申请考核)6035170
符合上述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2、根据新文件规定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硕博连读的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为其三门经学院认定的高学位课成绩。
3、复试内容按照重大校研〔2018〕4号文件规定执行。复试结果将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公示。
4、由导师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若考生的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018年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复试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