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考考生:外国语执行学校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业务课1、业务课2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225分;
申请考核制考生:外国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1、业务课2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225分。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外国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1、业务课2不低于70分,总分不低于210分。
2018年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办法与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