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实行复议制度,若考生对相关结果有异议的,一律报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复议。
3.接受考生申诉的时间为公布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联系电话023-65112331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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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2018.05.25
2018年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网上报名见重庆大学工程类博士招生简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