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12616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127535(学院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chyjs2011@***。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7〕36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156160
邮箱:chyjs2011@***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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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洛阳理工学院 | 四 | -- |
环境工程 |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四年 | -- |
环境工程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环境工程 | 宜兴市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学校 | 2.5-5 | -- |
环境工程 | 洛阳理工学院 | 两年 | -- |
环境工程 | 沈阳立得职业培训学校 | 2.5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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