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免生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名单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名单将通过系统上报教育部备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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