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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

2018年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0 22:59:00 解决时间:2018-11-15 09:43

满意答案

四、复试录取工作

1、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根据各学科的报考人数(含直博生、硕博连读或考核制博士生)和学科发展,分配各学科的统招和导师指标数,各学科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实行双向选择。按第一志愿报考导师优先,有指标的条件下,兼顾学科发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标准化后(标准化公式:初试总成绩÷3)占50%、标准复试成绩占50%。

终考试成绩(终考试成绩=标准初试总成绩×50%+标准复试总成绩×50%。)。

(1)参加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的考生终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标准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2)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成绩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公示。

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按要求公示考生综合成绩。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4、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综合入学考试成绩情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及制定的“实施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须经招生导师网上录取确认(导师录取两个及以上博士生时,还须在研究生录取系统里明确博士生助学金等级及排序)。

在MIS系统中打印拟录取名单汇总表,经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前交“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到研招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按要求公示无异议,且录取数据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15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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