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考试成绩(终考试成绩=标准初试总成绩×50%+标准复试总成绩×50%。)。
(1)参加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的考生终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标准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2)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成绩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环境工程 | 洛阳理工学院 | 四 | -- |
环境工程 |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四年 | -- |
环境工程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环境工程 | 宜兴市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学校 | 2.5-5 | -- |
环境工程 | 洛阳理工学院 | 两年 | -- |
环境工程 | 沈阳立得职业培训学校 | 2.5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