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学科的报考人数(含直博生、硕博连读或考核制博士生)和学科发展,分配各学科的统招和导师指标数,各学科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实行双向选择。按第一志愿报考导师优先,有指标的条件下,兼顾学科发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