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结果将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公示。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公示考生综合成绩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7303,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2018年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招生计划及初试合格分数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