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分配原则。我校根据普通高中生、三校生参考人数比例分别划定招生计划。
2.成绩划线原则。我校按普通高中生、三校生两类,分别划定文化考试低控制分数线、综合测试低控制分数线。
3.录取排序原则。文化成绩、综合测试均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综合测试),分普通高中生、三校生两类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的,综合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4.特殊考生录取原则。对符合“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条件的事实孤儿考生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2018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四川省高职单独考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