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说明: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要求:
(1)各学院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意见以及考生具体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的现实表现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8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