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教育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以及招生单位的其他文件对报考要求的详细说明。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院、学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将在复试、录取检查、入学资格复核等各个阶段多次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任何阶段,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所有阶段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3.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视不同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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