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5.获得本学科专业2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6.本、硕在学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7.硕士就读专业和所申报的博士招生专业须为相同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可以打通);
8.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