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为等级AB。
上海市、浙江省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高考总分(即“3+3”考试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成绩相同时,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总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