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均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我校2018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审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要求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拟录取手续、审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录取、入学。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无法入学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校拟于5月份(暂定,具体时间见学校研招网通知)将《调档函》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邮寄人事档案工作。调档事宜详见调档函相关要求。
(二)档案寄送地址及收件人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邮编:43007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南湖校区文治楼309室)
收件人:程余庆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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