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应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等。复试程序要规范,必须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使用学校下发的《博士生复试记录表》,认真做好复试记录、数据上报与材料归档等工作。所有复试记录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二)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为10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组成。
(三)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少数民族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初试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初试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相等则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汉族考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外语成绩相等则以初试总分降序排序,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学院应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提前在网页上公示并送交研究生院备案。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学校各类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文件的要求。
各学院博士招生复试记录等相关材料应保留3年。
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全日制、非全日制博士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