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①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
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原则上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除少骨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