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工作通知》和《网报须知》明确规定:
(一)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各招生单位招生章程等文件对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我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有居住证)的往届考生报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4206报考点生源范围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4206)报考点的生源范围如下:
1.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考生。
2.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毕业生。
3.报考外省招生单位的法律硕士﹝含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的湖北省内考生。
4.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专硕、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湖北省内考生。
5.其他报考我校且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工作通知》、《网报须知》明确规定可以在我校报考点报考的省内考生。
(四)其他
1.湖北省考生的报考点选择以《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7]25号)和《2018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相关要求为准。
有关报考点选择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研招考试”栏目(http://www.***.cn)或相应报考点网站查询专项通知。报考点选定后不能修改,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确认并参加考试。
2.由于受考点考场容量所限,报名期间,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各报考点已报名考生人数,实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功能,以对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分流。
3.工作或户口所在地非湖北省的考生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