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标准,拟录取考生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等综合考核确定。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综合笔试成绩占20%,面试占20%)。复试不及格(专业综合笔试50分为及格;面试60分为及格;同等学力加试60分为及格;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者不予录取。按以上比例计算考生的终成绩,各专业按考生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为确保公平,第一志愿上线生和调剂复试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开排序,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