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保证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信息公开、自愿报名、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69,河南省招生代码:6304
第五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周口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八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学、招生、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考务组、招生宣传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由学院纪委成立纪检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条 单独招生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含参加中职“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心脏疾病等均可参加2018年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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