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成绩*60%+外语口语测试*10%+外语听力测试*10%+综合素质和能力*20%
2.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5*65%+复试总成绩*35%,创新性成果(省部级成果并为第一负责人)的考生另加5分。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