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复试结束后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须在3天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复试组复核,学院招办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在纪委监督下给出书面回复。
学院招办:马高峰 0571-87071726 87073276 学院纪委:李天民 0571-87070583
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行政楼教学部、纪检科;
第一临床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