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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具体录取方式

2018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具体录取方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9 18:52:00 解决时间:2018-06-12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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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具体录取方式:

1.根据浙江省201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录取规则,对符合我院章程要求且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分专业(专业类)按总分排序,专业排序名次在学院该专业(专业类)缺额计划数以内的(含缺额计划数),予以投档;对于投档考生,学院逐一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提交录取意见。

2.对于同分考生,按照浙江省201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3.我院2018年面向浙江、福建、江西、江苏、安徽、甘肃、云南、贵州、四川九个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6-12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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