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业奖学金。对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励标准:一年级博士研究生12000元/生·年,比例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的100%;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分两档:一等奖18000元/生·年,比例不超过30%;二等奖12000元/生·年,比例不少于70%。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比例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的100%;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分两档:一等奖12000元/生·年,比例不超过30%;二等奖8000元/生·年,比例不少于70%。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1)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需要设置,补贴标准为:导师支付300元/生·月,学校补助300元/生·月,导师在300元/生·月的基础上每增加100元/生·月,学校增补50元/生·月,学校补助总金额高不超过500元/生·月。助研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计。
(2)助管岗位由学校根据需要设置,补贴标准为400元/生·月。助管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计。
(3)助教环节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的教学实践活动,计1个学分。
二、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
4.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和就学地助学贷款,学校所在地助学贷款高不超过12000元/年。
5.“三助”津贴。完善三助政策,设立助研、助管、助教岗位。
6.专项帮困补助。通过学校、政府和社会捐赠等途径,以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一定额度的补助。
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