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培养院校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并反馈审议意见。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将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起实行。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同时废止。
附件:
附件1: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docx
附件2:非日制攻读学科教学(XX)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docx
附件3:课程纲要格式及内容示例.doc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