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位点根据初试的具体情况确定英语成绩合格分数线,初试各专业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2)各方向招生计划: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计划招生5人(其中全日制2人,非全日制3人)、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计划招生5人(其中全日制2人,非全日制3人)。
(3)达到初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分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两个方向,分别按初试各科成绩总和进行排序,并分别按照招生计划人数的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