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免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带上审验。
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学工部门审查盖章;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其中1、5为必带材料,2、3、4为选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