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业奖学金。对全日制博士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一年级博士生12000元/生·年;二、三年级博士生分两档:一等奖18000元/生·年,比例不超过30%;二等奖12000元/生·年,比例均不少于70%。学业奖学金按学年发放。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按月发放。
4.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和就学地助学贷款,学校所在地助学贷款高不超过12000元/年。
5.“助研”津贴。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需要设置,补贴标准为:导师支付800元/生·月,学校补助800元/生·月,导师在800元/生·月的基础上每增加200元/生·月,学校增补100元/生·月,学校补助总金额高不超过1000元/生·月。助研津贴每年按10个月计。
6.专项帮困补助。通过学校、政府和社会捐赠等途径,以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一定额度的补助。
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