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3、对于上线生源不足、未能达到招生规模的学科可以在校内外上线生源相近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的生源必须达到学校和学院复试的相应要求,并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