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考生资格的确认: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相关材料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行政楼1楼“机关教工之家”(南大门显示屏前行50米右侧入口处)。)接受资格审查。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不符规定的,不予复试。
(2)复试后由研究生院组织复试考生体检。
(3)由复试专家组评定复试成绩,经学院审核后由我校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终总成绩,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确定录取顺序并上报学校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