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名称: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国家代码为13283,浙江省代码为0101。
第六条 学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浦阳路77号。邮编:311800。
第七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八条 毕业颁证: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院简介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创办于2000年,前身为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2013年9月迁址诸暨办学,2016年10月通过浙江省省级规范设置验收,率先通过浙江省省级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
学院位于浙江省诸暨市,诸暨历史悠久、人才辈出,是一座人文之城。是越国古都、西施故里,孕育了14位两院院士。诸暨经济发达、民殷商富,居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第14位、全国县域经济竞争力百强县市排名第7位。学院以创业教育为特色,致力于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创业人才。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体育与生活设施,建有完善的基础实验教学平台、创新创业实训平台,拥有陶朱商学院、中国香榧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共建的生态环境发展研究中心、浙江农林大学诸暨创新发展研究院等产学研中心等产学研平台。
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开设32个本科专业,其中工商管理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园林、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药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院农业工程、风景园林学为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机械电子工程、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绍兴市重点学科。
现有教职员工586人,其中专兼职教师405人,专任教师33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82.48%,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占43.50%,正高级职称教师占13.60%。学院拥有共享院士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1人,浙江省“151人才”9人,浙江省优秀辅导员2人。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化教育,现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多伦多大学、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德国基尔大学、乌克兰苏梅国立农业大学等9个国家的20余所高校开展学分互认和交换生项目,每年设立20万元国际教育奖学金,拓展学生国际化水平的培养途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招生事宜做出决策。
2018年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