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小组成员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应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4、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时负责录取申诉处理工作,具体受理常设机构为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63743970。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571-63742967。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
2018年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绩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