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复试的范围及比例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线基本要求以及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
2、考生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学院在复试前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身份证信息及及学籍学历等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总分÷5。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①一般考生
复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总50分)+外语听力成绩(总50分))×25%+专业面试成绩(总100分)×5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100分)×25%。
②加试考生:
复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总50分)+外语听力成绩(总50分))×20%+专业面试成绩×50%+专业课笔试成绩×20%+(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