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1)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总分÷5。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①一般考生:
复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5%+专业课笔试成绩×35%。
复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5%+专业课笔试成绩×35%。
②加试考生:
复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专业课笔试成绩×20%+(加试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20%。
复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专业课笔试成绩×20%+(加试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20%。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对经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2、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专业(领域)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
3.对于上线生源不足、未能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可以在校内外相关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剂一志愿报考本校的生源。
4、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1、复试小组成员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相关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3、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时负责录取申诉处理工作,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具体受理常设机构为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0063。
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
申诉电话:0571-63740063。
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