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 技术路线或研究方法。
4. 创新点和预期创造性成果。
5. 研究计划、前期准备、保障措施、经费预算及来源。
6. 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办法。
7. 与选题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综述及资料目录。
1. 博士生应在开题报告评审会前根据开题内容填写开题报告申请表。
2. 开题报告由研究生所在学科、学院负责组织,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进行。开题报告论证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 人,校外专家至
少1人。
3. 博士生在开题报告会上应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开题专家组应对报告人所选课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并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4. 专家组应作出是否通过开题报告的决议,并指定专人对开题报告会作记录。
5. 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须修改补充后重新开题;对三次开题仍未获通过者,可终止培养,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