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后,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附件:
1. 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及复试工作小组名单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2018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抄送:研究生部
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印发
2018年浙江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