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复查合格者,由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在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确认其获得我校研究生学籍。
2、复查结束后,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复查情况,审核处理2018级研究生新生复查不合格者:
(1)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2)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需短期治疗或休养的,允许其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相关待遇。研究生新生擅自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进行复查的,按复查不合格论处。
(4)对未交学费或未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的研究生,不予注册,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对未按学校要求参加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系列考试且未通过者,不予注册,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除办妥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的研究生新生外,其他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7)对于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在学校下发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文件后一周内,学校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新生的所有关系转回其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7日
2018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
浙江理工大学2018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
2018年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结果处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