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费和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2、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各类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时间安排
时间内容负责单位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5日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缴费或邮局汇款缴费研究生院2018年1月5日前考生提交申请材料(请考生尽早寄送材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博士点所在学院2018年1月11日前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布博士点所在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1月15日-19日复查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综合考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博士点所在学院2018年1月下旬终审并公示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2018年5-6月份拟录取名单上报国家系统库研究生院
2018年浙江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