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结合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结合综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提出体检要求,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考生总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录取,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并报研究生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考生总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其中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进行录取)。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就变动部分的内容重新上报、审批后再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报备。
2018年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