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院责任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学院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位,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571-86843420
上述工作实施细则由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法政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8年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