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学院成立由学科骨干教师任组长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为5-7人,小组成员的研究领域应与复试专业高度相关。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一名,专门负责复试过程记录及相关工作。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审查单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
2018年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2018年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