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小组另设秘书一名,由学院研究生秘书担任,负责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录取中的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与公开、复试组织、录取和信息上报、落实考生咨询服务等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各学科成立由骨干教师任组长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复试工作小组须5人(含)以上,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1人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能力;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过程相关工作;小组成员的研究领域应与复试专业高度相关。
2018年浙江理工大学服装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