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2018年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加分项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