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1)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为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考生复试成绩的评定可由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也可采取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评议后取平均分,具体办法由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决定。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并作详细记录。
2018年浙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