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点所在学科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执行)。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能补充说明其研究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如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能表明考生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业绩的有关证明和获奖情况,已发表的论文和硕士毕业论文(应届毕业生已答辩者的论文和论文评议结果,未答辩者的论文初稿)等。以此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果应及时公示并告知考生本人。若博士点所在学科认为需对考生作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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