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向我院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
(2)材料递交:通过快递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登记表: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4)考生中职阶段成绩单(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5)《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A4纸);
6)考试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3)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4)我院2018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入学拟分两个批次进行,首批须于5月15日前、第二批须于7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我院招生与就业处寄送申请材料。
2018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本章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